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67号
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《农药登记管理办法》《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资料审查、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,批准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等11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,有效期五年。
特此公告。
农业农村部
2020年2月5日
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《农药登记管理办法》《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资料审查、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,批准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等11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,有效期五年。
特此公告。
农业农村部
2020年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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