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门县制定和实施“石门小叶红茶”标准

经过一年多反复论证,石门县茶叶协会根据(国质检标联【2016】109号)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指导意见》,酝酿和起草了《石门小叶红茶》标准,于2019年4月1日发布,5月1日起实施。

据石门县茶叶协会副会长、渫峰名茶公司董事长覃小洪介绍:清1885年,广东茶商卢茨伦在壶瓶山创办跨湘鄂二省十多县“泰和合茶号”,加工“石门宜红”,出口英、法、俄等国,与“滇红、祁红”共负盛名,享誉中外。2018年“石门红茶”分获“中茶杯”、“潇湘杯”金奖,“渫峰”牌“石门小红茶“夺得香港茶展冠军,评为常德市十大农产品。制定《石门小叶红茶》标准,旨在保护本土小叶茶树资源,传承百年“石门宜红”,提升品牌价值,提高效益,助力茶农致富,实现乡村振兴。

石门县茶园18万亩,年产茶2.2万吨,综合产值13亿元,二度获评中国名茶之乡、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、国家级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、2017年中国茶业扶贫示范县等。绿茶“石门银峰”蝉联湖南十大名茶、2015年米兰世博“中国名茶金奖”等。《石门小叶红茶》标准由石门县农业农村局、湖南省茶叶研究所、石门县食药工质局、常德市红茶促进会等业内专家,起草、修改、审定和发布,由县茶叶产业协会管理,适用所有会员企业。标准的实施,将极大推动和恢复石门红茶生产、加工、营销和品牌建设,促进石门茶叶“绿转红”,适应国际上红茶占70%以上的市场贸易和交易情况,扩大石门茶叶出口。